淮南帮

淮南生活

关于促进淮南凤台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

2022-06-13 10:14:47 阅读次数:3784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,有效应对疫情影响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,有效应对疫情影响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提出如下意见:


一、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商品房信贷支持力度,尤其要优先满足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需求,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,缩短审批周期,切实落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%、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%的政策。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,适当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。


二、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,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五十万元,单职工家庭最高为四十万元。


三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

四、购买新建商品房(住宅、非住宅),同级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%补助。同时财政再给予购房者实际购房款的1%补助。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,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,凭不动产权证、网签备案单、契税发票办理。


五、采煤沉陷区实行货币化安置的,在凤台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2万元补贴。


六、担保公司对进城落户农民、棚改居民等群体购房资金给予担保。


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22年6月8日

淮南帮.jpg